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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底,经人介绍(此人为本教育局干部)本人从银行汇50000元给西安邓。帮本人办理西安政法学院的入学手续。(此人为西安人,本人不认识。和教育干部曾有过此类事件的来往)到后来,入学之事毫无进长。确认不能办理之后,本人要求退钱。邓一直答应挺干脆。但是就是不退回。通一年多的时间。邓分几次共退回23000,还剩27000。到今年9月紧有的能和邓联系的手机停机了。到现在一直失去联系。当我去找到教育局干部时,仅能的线索是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且他们曾在长沙见过一面!

刑事行政
2004-11-08 15:34: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