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offer后反悔,赔偿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需要赔偿劳动者从上家单位离职后应得的工资损失、可得经济补偿金的损失;
2、需要赔偿劳动者在此磋商过程中而支出的损失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体检费等;
3、赔偿劳动者由于答应了企业offer,错失其他就业机会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录用通知属于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的关于建立
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当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收到录用通知后用人单位反悔,应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