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外地人,2010年3月15日进入某商贸公司工作,2010年5月转正正式缴纳社保,工资待遇待遇为底薪+补助+提成形式,大致为2300+150+1%-2%销售提成。 2011年3月公司业务调整,工作关系调动到某生产工厂,工作内容和内容不变(关联企业,贸易公司销售工厂生产产品以及其他代理产品,本人一直负责销售自己生产产品,两公司法人为夫妻关系),2012年3月再调动到商贸公司,2013年12月再次调动到工厂上班至今,期间工作内容和待遇形式基本不变。 2019年3月,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工厂面临拆迁,相关部门已经进行评估等等但是具体时间不定,工厂让我们在空白合同签字,有效期一年,但是未提供给本人。 2020年3月15日,工厂通知复工,回厂上班,工厂也没有续签合同。6月份,公司拆迁放假,工资照发。7月初公司通知吃散伙饭,老板头口通知工资社保缴纳到7月,8月正式散伙,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补偿金。7月底老板叫去谈话,试图挽留调动到另外公司上班,本人拒绝。第二天行政通知过去签协议,得知只按照基本工资发补偿金,而不是月收入,且只给予8月份补偿,即工厂上班年限。因本人薪资待遇提成部分才是收入大头,我不同意。 后面老板给我打来电话,说过只按照基本工资标准给补偿金的原因,第一是去年公司亏损,我本人收入太高,不合理。第二我在2013年和2014年经手有两笔坏账,应收账款一笔用普洱茶抵账了,一笔直接回收,公司损失20来万。 协商无果,行政微信通知我2020年7月31日到新贸易公司办公地址报道,工作岗位工资待遇不变,但是工厂已经不存在,也没有产品销售,即便过去上班也只有基本工资可拿,可以参考银行到账流水,以前每个月平均月到账工资1万左右,而8月5日到账工资就1640元。 目前行政已经微信发了三次,本人拒绝到岗,目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以及相关权利和申诉形式等,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8-08 11:5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