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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最近就遇到我一个很好朋友跟我借钱然后我就借了给他,因为之前他一直和我借钱都有按时还上,这次一拖再拖差不多有一星期了,这钱我借他以为总是感觉借他,所以我就和拿了高利贷借了5000他得还我6000!然后我现在就想利息不要想把这个本金拿来因为这钱一半是我爸血汗钱一些是我网上借下来给他的,然后他就不还我准备他联系他爸妈,他也威胁说你肯定拿到这钱还说什么一大堆威胁我的话,我还刚成年不想因为这些然后对社会的观念不一样!我现在就想拿回我的本钱利息我不要。有什么办法?因为我想这个钱已经很多个晚上睡不着了,就是想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呢?我也不敢给我爸妈知道,我也是一个乡村子!

婚姻家庭
2020-08-12 13:13: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这个不用问,应当立即报警。警方会依法处理。追究对方的威胁恐吓的行政违法责任,至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警方会依法调查,随后依据相关违法或犯罪行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月利率超过百分之3或者年利率超过本金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均无效,可以不予偿还。
    至于欠对方的钱,可以交涉解决,交涉未果的告知对方诉讼解决,再次威胁己方或损毁己方财物,仍然将依法报警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 您好! (一)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 (二)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三)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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