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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5.11.16跟集团下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当时工作地点在成都,然后2017.5.23被调至集团下B公司工作直到现在,工作地点在贵州毕节,现在公司以这边工程结束为由强行调动我去青海西宁,如果不服从调动就降薪处罚,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不接受调动,如果公司因为我不接受调动而降薪,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2-04 0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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