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做满十二年,已签了无固定合同。我是生产主管管四条生产线。(是我从三条线扩到四条线,亲自打下的江山。效率和品质没任何问题)上级以我和上司不和要调动我去另一分厂管两条生产线,我可不可以不接受调动。另一个问题,如我不想再为公司服务,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辞退我?补偿金又是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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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你现在可以想办法找出单位存在过错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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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接受,你最好不要工资辞退你,而要他主动辞退你!补偿金按照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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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因生产的需要,合理地调动员工的工种,这是工厂的合法权利,但如果工作条件变化较大,且又下调了你的工资及没经过你同意,你可以不去并可要求辞职,工厂应对你进行补偿,一年补一个月,但你要提前30天通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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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