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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结婚的,当时我还是学生,22岁,还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我女朋友怀孕了,但是小孩子不是我的,她已经不能流产了,如果这个小孩子流掉了,以后都不可能生小孩了,当时她家里人认为我跟她在谈恋爱,让我跟她结婚,她当时又哭又闹,寻死,我跟她结婚了,但是由于我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她已经达到了,我们登记时用的是别人的号,要两年后补办,当时我使等她稳定下来,把小孩子生下来后再离婚。我们结婚后就分居,两年后,我认识一个女孩子,我们同居了。现在小孩子快三岁了,她已经稳定下来,刚开始她不愿意离婚,我在她发生那件事后,我们之间就不存在感情,她只是需要一个名分,现在,我跟我现在的女朋友感情很好,但是她知道所有的事情以后,不能接受,我们已经分开。我知道我跟我妻子离婚是必然的,我跟她说了我所有的事情,她要求一大笔钱。

刑事行政
2004-04-05 13: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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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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