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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如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1-10 21:24: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剩余部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造成一般伤害(未达成残疾)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1)医疗费,(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生活护理费;(4)工伤期间工资;(5)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除以上外,一般还包括:(1)辅助器具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伤残津贴;(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核算赔偿项目。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第一步要先确定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指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单位需为职工交养老保险,这是主要判断标准。否则很有可能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才有工伤。劳务关系只开给劳务费。咨询人需要区分清楚。如果判断错误,走错维权道路,就不能实现索陪损夫的目标。按工伤程序走,先在一年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登记。没有合同的,先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之后,进行正式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再经劳动仲裁委索赔。工伤纠纷,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务关系,则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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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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