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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租了一间店面房,租期约定5年。一年一交钱!在经营使用了9个月后,我因生大病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做我行业,并向房东提出我不能租了!房东称,不租也行,让我转租!一年租期到期了3个月过去了!但是没租出去!房东要我继续缴纳房租要我可以继续转租出去或者做出一些赔偿!请问,如果我因生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可以吗?我是否需要继续承租像房东所说的那样?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6-04 20:43: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追问:如果赔偿损失!是赔偿哪方面的损失?赔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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