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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扣加班工资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6-14 04:24: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假应该是没有工资。
  •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请假期间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公司不发放工资,但是不应该扣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有事假情况的:工资=每日基本工资×工作天数。 违法扣薪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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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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