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8年我在广西南宁西乡塘区**旁的**门店***分期购车 当时标价109800元的这个车 首付10900元 还要缴纳9500元的购置税 1500元的服务费 首年月供1993元供完一年需23916 一年后付尾款78100元和保险折算费3041.89元 总共需要126957.89 我算了一下 比原车标价的109800元需要多交了17157.89元 一年时间我就多交了一万七千多元 购车当时我没有了解清楚在某公司购车一成首付是包含购置税的 而且包了一年的保险以及上牌和过户费用 被销售员忽悠交了9500元的车辆购置税并且没有给我购置税完税证明 现在我要求当时的销售员归还我当时多缴纳的9500元购置税 他却百般狡辩推脱 说什么我购的这个车只是套用**协议合同给我办理的融资租赁购车协议而不是在***下的单购车 可我签的协议合同明明就是和**签的协议合同 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 甚至我这个车在**的协议合同资料在***官网显示的竟然是二手车,怎么维权?

损害赔偿
2019-03-24 02:06:51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