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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他现在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他利用公司上面的资源,然后拿自己创作了一本书,现在呢?他的公司说这个是属于职务作品,应该是归著作权归公司所有,但是我的父亲觉得都是自己的心血,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其它综合
2018-12-31 19:12: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即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 你好,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是: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一般来说如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作者所属单位或者是借用了其物料进行创作的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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