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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现在快出院了,公司说先回家等半年之后晕伤残鉴定才赔钱,是这样吗

劳动纠纷
2018-12-22 02:33: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伤情恢复后申请伤残鉴定评残索赔。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自己去鉴定的,如果对方不认可,打到法院,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伤残鉴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所以最好咨询所在地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拿到伤残评定等级后,再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 是否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请告知具体伤情来为你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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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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