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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面上班三个月,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了没五险,这合理吗?我交了离职书就不去上班了老板要扣我30%的工资这合法么?

合同纠纷
2018-12-20 22:09: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协调,如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应当提前三天,用人单位规章规定两天的,按照用人单位规章执行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试用期社保是必须应该交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单位不缴纳社保,处罚如下:
    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试用期的工资确定需要参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并且也需要注意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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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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