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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几天因为我们公司发展需要,所以跟另外一个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我们用我们公司的设备,然后质押给另外一个公司向另外一个公司贷款。我想请问一下质押合同是什么时候生效的?质押合同是在签订之日生效还是转移质物时生效?

合同纠纷
2018-08-22 08:47: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物权法》做了修正,明确区分了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抵押合同除合同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同样也没有约定质押合同除合同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但是目前通说却是,这两种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是否登记或移交质物占有权不再时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据。
  • 看你质押的是什么标的物。机器设备质押给对方,以交付为生效,但对抗第三人需办理登记手续。
  •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质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物权法生效后,除合同有约定外,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
    所以,质押合同于双方签字或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的设立。在交付质物的时候,质权设立。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简单而言,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但质权于转移质物之时起生效。
  • 转移的时候生效,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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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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