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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律师,因为我和我的丈夫已经离婚了,现在他是我的前夫,但是我们两个人有一个孩子,如果以后我在结婚的话,那么对于我的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我的那个孩子有没有权利来参与继承呢?法律上有没有对于此作出规定呢?

民事相关
2019-04-21 07:22: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而遗产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只要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的孩子就有权利参与继承。如果您跟您以后的丈夫在结婚前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您二婚前的财产完全属于您个人所有,您的孩子有完整的继承权。谢谢。
  • 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您的孩子是有权继承您的财产的,虽然您与您前夫在法律上已经丧失了夫妻关系的身份,但是您的孩子在法律上仍是您的法定继承人之一,除非您立下遗嘱不将遗产分配给他,当然这取决于您自己。
  • 你好,有继承权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
  • 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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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