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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姑姑,现在姑父在工地上出了事,送进医院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姑父过世赔了一些钱,现在我姑姑和我妹妹一起生活,房产理应是他们母女俩继承,但是继承过程不太顺利,好像是说需要公证,现在想了解一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没有怎么办?

继承
2018-04-02 15:17: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你好,如果是房屋遗产最好是去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因为,公证过之后的遗嘱是更加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正之后的遗嘱跟卫公证过的遗嘱相比,公正之后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优先效力,所以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去公证一下。
  • 你好,在我国的法律上房产遗嘱公证不是强制执行的,不过有公证的话肯定能避免很多纠纷的!即使没有公证,遗嘱也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有证明来证实遗嘱确实为当事人所立的即可,并符合遗嘱的有效条件,否则,只能按法定继承继承遗产了。
  • 建议公证遗嘱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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