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问题是对我们这幢北面的车位设计24户住户已经有20户不同意并签名要求重新合理设计。社区和纠改办事先没和我们商量,如果他们执意这样做应该违反了《物权法》76条,对吗?又不符合国家防火6米的要求,所以他们的做法是不对的,我们完全可以维权,对吗?
解答: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提到如果设置了防火墙,那么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以适当缩小。如:
4.2.3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但是在同一本规范中的,“4.2.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如果同样按规范设置了防火墙,这个间距按4.2.3来处理?
你说的6米规定是1:低层与低层,低层与多层侧墙间距不少于6M
2:多层与多层,多层与高层侧墙间距不少于9M
3:高层与高层侧墙间距不少于13M,,,,小区的车位问题可以根据物权法处理,如果认为违法,直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