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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三月入的职,现在还是在职状态。当时签的是三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后是按转正待遇发放的工资。但是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我应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18-01-10 09:29: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对工作中产生的伤亡不负责任的“免责条款”,这类条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最终走上法律途径,劳动者的权利不会因签订这些条款而无效。
  • 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可以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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