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错过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被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仲裁保护的权利。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直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无须双方同意。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
请问您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去错过申请仲裁的时间的呢?现在对于具体案情还不清楚,所以我认为还是有可以争取的可能性,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我会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意见。
追问:我于九零年至九五年在村办砖厂从事粉碎煤碴工作六年后务农,去年五月份因胸部还适做做cT是尘肺,之后由村与政府部门出据相关材枓在疾控鉴定为尘肺一期。现不能做工伤签定,因厂以不存在了,仲裁不受理是已过时效,至今有二十二年了,请问您有什么办法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