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15年刚刚毕业,就跟一个大户做交易但是后面注册了公司法人代表是我,还有社保局的法人是我,之后我离职了,是口头跟他讲的他也同意了,公司法人转给了他,但是没有任何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给我,社保也没有给我减员社保还是我法人,我就离职了,离职近两年到现在没有好好工作过,现在准备去中国银河入职了,但是那边的社保没有减。也正是这时候打电话给我讲叫我把16年初到现在的社保公司那部分给补交了公司要发展,交完了才能给我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补交完才给我减员,我才能在新的公司入职。 问题如下,1我需要补交公司那部分嘛? 2当时刚刚毕业法律意识淡薄,那样离职的话算离职吗?如果不算我离职的话,公司那部分是否就得公司交?如果算我离职但是我没有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我又该怎么跟他说。那公司新的法人没找人给我减掉又是否是他们的责任而不在于我呢?那我该交两年公司的社保嘛?谢谢您了。

劳动纠纷
2017-10-30 17: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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