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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上班上个月6月16号被调往新厂当时领导也没说是调过去还是支援,到新厂以后不适应压力太大,然后就回到老厂,跟领导说明情况,领导说这边不缺人你要么去新厂上班,要么自离,我一直在老厂,到晚上一点中的时候领导说你回去吧上边说的不去新厂直接点旷工,等回到家中星期六星期天过完,6月19号领导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老厂上班,到哪里才知道我旁边的员工自离了,才让我去的,可是到月底发工资的时候工资条上显示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又开我一个大过,扣除500多,本人找经理说明情况,大过是怎么回事,经理态度非常不好,我去劳动局说明情况,社会保险费也没交过,干了六个多月了也没转正,劳动局说这是公司规定我们也没办法?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损害赔偿
2017-07-28 2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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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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