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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在一家私营的美容美发店上班,应聘的时候答应给我4000保底两个月,包吃住。应聘时没有书面文字记载,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做了27天离职,他也同意了。但工资按2000底薪加提成的方式算,要扣餐补,住宿费。我中间旷工两天,要扣每天300,两天600。而且工资要到下个月才能给我发,之前给劳动局打电话,劳动局让我到该区域街道办事处先进行调解,但因为他店里没有营业执照,办事处调解不了,我该怎么处理,按照店主的说法,所扣的钱对吗。还有我有跟他上面内容的谈话录音,这个算证据吗

合同纠纷
2017-07-07 2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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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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