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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3年协议离婚,有一个男孩,归男方扶养,不用我交抚养费,口头协议一个星期接2天,4年后男方起诉我,孩子的探视权告诉我每个月看3次不准住,我想问问法院会怎么判,另外我可不可以争夺抚养权?

民事相关
2017-07-05 15:36: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没有定式。其实对方可以起诉你给付抚养费。你也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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