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2年1月10号登记结婚的因为感情破裂于2017年4月7号协议离婚,有两个小孩当时他说小孩要给我两个都给我,要么一个不给我,介于我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小孩,两个都归南方了,然后我支付每个1千块钱的抚养费,当时是冲动之下离的婚协议什么的没考虑的那么周全,现在关于抚养费我想通过第三方存起来给小孩上大学或者买房子用,他们家不同意怎么办,如果我想在起诉的话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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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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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直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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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离婚协议约定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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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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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