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权变更 我与前夫于2013年2月协议离婚 儿子跟我生活 前夫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 自2014年1月起就未再支付过 今年8月经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男方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 学费及医疗费见票一人一半 之前欠下的24000元分3年付清 每年12.30日前支付 但自今年11月起男方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我现在再婚 婚后有一女儿如今1岁10个月 且前夫之前也有一儿子 今年10岁 因女儿没人照顾我于2014年辞职后就未再就业 在经济 精力上确实未能很好的照顾儿子 儿子一直随外婆生活 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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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追问:离婚时我在工作,事业单位比男方适合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我。但现在孩子面临上小学,户籍所属小学离家20公里,离婆婆家10多公里,择校可能性不大。
追问:离婚时我在工作,事业单位比男方适合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归我。但现在孩子面临上小学,户籍所属小学离家20公里,离婆婆家10多公里,择校可能性不大。
追问:如果按孩子意愿 他愿意跟婆婆 不管他学习 可以随便看电视 现在看来要娃娃的一方永远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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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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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已经10岁了,若要变更抚养权的,建议你问下儿子的意愿,避免儿子会觉得不要他的感觉,对他的身心会有影响。且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他愿意随哪一方生活。另外,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该案已经过法院达成调解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儿子6岁
追问:儿子6岁
解答: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要考虑具体情况,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追问:邓律师:我于今年3.8号向法院申请关于支付儿子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于3.10立案 被 各位律师:我于今年3.8号向法院申请关于支付儿子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于3.10立案 被执行人有车、有房、有单位 为何法院声称:“有难度 需当事双方到场调解” 并通知我周一到法院调解 请问这是强制执行的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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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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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与男方协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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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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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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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但能否支持,需要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意愿,小孩意愿等综合判断。
追问:我现在没工作 没财产
追问:如果不变孩子读书就很成问题 户籍所属小学离家20多公里 离婆婆家也10多公里 婆婆快70了 爷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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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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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的孩子有多大了,建议你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追问:小孩6岁多
解答: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如果协商不下来,有权利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追问:如果不变孩子读书就很成问题 户籍所属小学离家20多公里 离婆婆家也10多公里 婆婆快70了 爷爷80了
追问:离婚时要孩子是因为孩子小 我又在事业单位 条件比他好 但后来生女儿辞职后就没再工作 当时没想到如今择校如此之难
追问:律师:我于今年3.8号向法院申请关于支付儿子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于3.10立案 被 各位律师:我于今年3.8号向法院申请关于支付儿子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于3.10立案 被执行人有车、有房、有单位 为何法院声称:“有难度 需当事双方到场调解” 并通知我周一到法院调解 请问这是强制执行的程序吗情况不知道法院会判给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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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