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离婚后嫁给我的,离婚时是净身出户,两个男孩归男方,离婚协议要求我老婆支付一定的子女抚养费,目前孩子还未成年(大的15,小的11),而其父亲得了绝症(他本人好像还不知情),孩子父亲离婚后又娶了老婆并生一女孩,目前其有两套房产,农村一套,省城一套,均属和我老婆离婚前的共同财产。存款和债务不祥。
请问:1,孩子父亲死后我老婆是否应该成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目前有伯伯姑姑奶奶)
2,孩子应该如何分割其父的遗产和债务?(百分率)
3,孩子的伯伯要求我老婆把小的孩子直接接来不分给财产。这样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