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我父母出资给我和妹妹买房,拿出存款给我们付了首付,现在房产证上是我妹妹一个人的名字,贷款人也是我妹妹,贷款的钱是由我妹妹的银行账户去还的,房屋还贷我和我妹妹一人还一半,我是把我需要还的那一半贷款由支付宝转账给我妹妹的,等于是我每个月会把一笔钱给我妹妹,因为是给我们两个人买的房子,我父母想把我的名字也加入房产证上。如果加上去了,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离婚后,我老公能分的到房子吗?
-
加上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老公可主张四分之一产权。父母出资有证据的话可按借贷关系处理,由你和你妹妹共同偿还,你应还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需要律师可以
-
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份额。
-
以夫妻财产还贷的,很可能是共同财产。
-
如果你父母没有明确赠予你个人的意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不属于,只是你自己个人财产。
-
如果加上去了,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你老公能分的到房子。
-
你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话,那么你老公有部分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
以夫妻财产还贷的,很可能是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