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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1年的夫妻,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居住房,因年龄原因如写父母名字会导致贷款年限较低,打算将该套房屋写成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由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月还款额为1000元,还款组成为父母原有住房出租得来的租金每月600元 男方支付400元,请问在该夫妻离婚时,这套房屋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么?或者哪部分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签订购房合同前,男方与其母亲达成借款协议,或公证该住房是其以自己的名义为父母代买,是否可以规避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

民事相关
2012-06-13 18: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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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