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2016届应届毕业生,之前与一家离家远的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主协议没有签,我的个人资料都没有给公司,公司仅有我的简历,在补充协议上有我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违约金,现在我不想去公司了,请问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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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前通知公司,然后可以不去公司,如果你的毕业证还没有拿到,你也可以不用去公司,你不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追问:我签下协议当天就跟公司人事说了不去,但是公司还要我支付违约金。
解答:那你就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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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关系尚未成立,从协议无效,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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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此种情况不得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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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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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家单位提供给你的劳动待遇和条件与当初的三方协议不符,你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并不用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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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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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