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生有一女,因她年龄不够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小孩也没发上户,现在她说跟我说没感情啦,离家出走了,我可以向她要孩子的抚养费吗,但是她现在又没有这个能力,我应该怎么办?还要向她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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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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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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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单纯的解除同居案件法院不受理,但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法院可以受理,你们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方,案由为同居子女抚养纠纷,如果孩子归你则女方应该依法给付抚养费,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
追问:不,我们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我们应该是事实婚姻,现在她对我没感情了,没良心的她绝情走了,小孩一直是我老家父母在带,她不顾孩子和这个家绝情的走了。她应该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她应该给多少呢?怎么计算?即便是她给了抚养费,她的做法对小孩的伤害是最大的,她是不是还应该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
解答:一样的,没有结婚证,光办个仪式,法律上只是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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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抚养费,对方不给的,可以起诉。
追问:我们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我们应该是事实婚姻,现在她对我没感情了,没良心的她绝情走了,小孩一直是我老家父母在带,她不顾孩子和这个家绝情的走了。她应该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她应该给多少呢?怎么计算?即便是她给了抚养费,她的做法对小孩的伤害是最大的,她是不是还应该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
解答: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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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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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