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8年半,签了2次普工合同明年到期。但4年前公司把我升为车间主任,没有更改合同。公司要求我每天都上班,每班都不低于8小时。没有周六,周日。说是不定时工作制。而且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车间现场管理粉尘大,没有给我发过口罩。公司现在想办法给我调工作让我自己离职。现在我能不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得到工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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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及无故调整工作岗位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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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证据证明未提供劳动保护及工作制度侵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对调岗不服,应尽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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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公司协商解除或单位有违法行为解除的,可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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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