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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受了工伤,左手中指和无名指和小指断离,右手中指骨折,被评为八级伤残。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能陪到多少钱,有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劳动纠纷
2015-08-02 14:48: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云南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2—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3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2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22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3个月,十级7个月。
    追问:我的工资6000一个月,被评为八级伤残,请问大慨能陪我多少钱。谢谢你能为我解答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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