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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借款人和二个担保人签了字,期限一年,担保直至本金还清为止,当时甲方想期限半年而没有签字至今保留协议尚未签字,签字日期是2012年8月5日,随后借款人就打了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也就在借条上签名担保,没有约定期限。至昨天我才听另外一个担保人通知我说甲方起诉了,到现在为止甲方从未找个我,也未打电话要过钱。请我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是6月还是2年?协议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15-07-12 22:22: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案的情况分析,你的担保责任应还在期限内。
    因为你们的保证是连带保证,未约期限,应为两年。
    当然,本案中原告首次主张债权应该不是起诉日,则应在第一次起诉日前你们的保证期限已经开始计算,有很大可能你们的保证已过期。本案唯一的胜算在于寻找证据,证明你们的保证已过。涉及专业操作,建议面询有经验律师。
  •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你好,具体看协议有无约定还款期限
  • 约定本息还清为止的担保时效为两年,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起诉之日起计算担保时效。
    追问:你好!就上面说的内容请分析我的还在诉讼时间内吗?
  • 最好把协议带上当面看一下
  • 应该是2年
  • 情况比较复杂,方便时带上相关材料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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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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