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请教一下,就是我和我2个表弟说好一起出钱开一个店,说好每人出6万或者8万,因为其中一个因为时间上的问题一直没有拿钱出来,但他一直说他能拿到,我们也通过微信沟通的方式向他本人咨询过钱的事情,他说能拿到,所以我们就给他垫付了转让合同和门面的那部分的钱,但是门面租过来6个月他就没有拿钱出来,所以我们被迫低价转让了门面,这直接导致我和另1个表弟亏损了15万人民币,请问我们能向他要回我们损失的钱吗?
我们之前没有签订3个人的合同,但是向他确定资金的时候是通过微信确定的,所以有微信的聊天记录,这个能当做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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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因为事先没有签订我们3人之前的合同的,只有微信的聊天记录,如果通过法律程序起诉,有胜算吗?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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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损失必须是存在直接上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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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