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是签合同负责一个片区的,昨天下午骑着电动三轮车在送件的路上,即将到达送件地点时,正好是在反道上,一辆电动自行车迎面而来,我急忙向左躲闪,电动自行车没刹住车,躲闪不急,摔倒在地,正好倒在我的三轮车后面,头撞到我的三轮车后面的栏板上,当即我们把他送到医院里了,在医院里报的警,医院的费用都是我们出的,患者神智清楚,头部缝了针,并拍了CT,医生说看片子应该没有问题,开了三天的针,说观察三天,没有呕吐什么的就没有事,今天早上患者家属又打来电话,说患者头疼,要去别的医院检查,在交警队的时候交警定的我们是大部分责任,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他所有的检查费用都得由我们出吗?还有就是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费用吗?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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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应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对方再检查就没有必要了,你们可以不用睬他们,让他们去检查把,有争议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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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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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应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对方再检查就没有必要了,你们可以不用睬他们,让他们去检查把,有争议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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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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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警察的认定责任,你和快递公司有劳动合同的可以由公司出面解决,因为是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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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由你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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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