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的上班时间是上四休二,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就是56个小时,现在公司公司强制我们上五休一,每天工作12小时,支付加班费,不肯加班的就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如果违法,那么是违反的哪条法律,我们可以到哪里去投诉?另外,当初应聘的时候说的是上四休二,没有说过会上五休一,合同上也是上四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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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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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行为违法,建议你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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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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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