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13号去正顺地产面试,14号上班的。在我上班的七天之内因为工作需要我购买了工牌和工服。可是我入职那天我才知道我前七天是没有薪资的,办完入职后上了两天班我和部门经理申请辞职,可是她说算帮帮她做到月底,我单纯以为到月底会有工资结算的,可是到4月3号的时候我问她,她竟然说入职后不满20天是没有薪资的,我问过她为什么入职的时候没说清楚,她很含糊的说她的大意,还一直在说公司这个规定的确不合理,现在我要怎么办啊?当时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式两份,只有公司有,那我现在手里的证据也就是工牌啦,什么都没有啦,这样的情况我是不是就认自己倒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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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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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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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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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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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