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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3月到公司上班的,公司2004年4月才开始给我交的保险。我是做销售的,上班12年了,2015年3月18日公司经理叫我谈话。她说现在公司要节约成本、保利润,无休息日。你要上就上,不上就3月25日把工作交接了。才23日就打电话叫我交接说会给我整月的工资。然后去办离职相关手续时,就说是我自己辞职的了。我现在可以要求那些补偿?

合同纠纷
2015-04-14 21:46: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还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听朋友的建议我3月27号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昨天公司管人事给我发短信要我去办离职,才发我3月份的工资和给我办失业金。她说办失业金是有时间限制的。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解答:您好,你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
    追问: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公司的意思是要我去把离职办了才发我3月份的工资和给我办失业金,并告诉我失业金办理是有时间限制的,不给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仲裁才可以吗?如果仲裁下来还可以领失业金吗?
  • 劳动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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