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入赘女方.结婚5年.育有女儿一个4岁.女儿一直由女方父母照顾.男方提出离婚,双方均无过错,无共同存款,离婚的话女儿抚养权会给谁,财产呢,房屋属于女方父母修的而且是婚前的,结婚期间所购置的电器需要算成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吗,期间有几千的欠款需要夫妻双方承担吗,去年他学驾校在他爸爸那里借了5000 至今未还 如果我们离婚 我需要和他一人还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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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其二,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等因素,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其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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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抚养权都争取的话,判给女方可能性较大。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原则上均分。
追问:如果女方父母有存款,和夫妻离婚有直接关系吗
解答:一般是无关的,如需法律帮助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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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算共同财产,电器算,平均分割,婚后借算共同债务,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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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