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2月26日入职,到今天2015年3月25日,(工资每个月5000元)在此单位工作三个月,(餐饮,**餐厅,此单位工资结算是从25好开始的,比如2月26日到3月25,为一个每月工资),没有犯过大错,无迟到早退现象,就在本月3月18日厨师长要辞退我,没有说原因,(我自认为是因为我与部门主管不和,所以主管跟厨师长串通要开除我的),就在今天不让我受不了,说是工资按照正常发工资下个月15号给我打卡 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获得赔偿,能赔偿几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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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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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无理由辞退,应支付你1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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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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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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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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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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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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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