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2年了,公司一直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辞职能获得两倍工资赔偿吗?请问仲裁时效是离职日起1年内?还是入职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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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超过一年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又继续在用人单位处工作的,视为双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此时不能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仲裁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害之日起计算,如果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则应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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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事项而定,实践中常见的是仲裁提起时向前算一年,对劳动者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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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