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卖了套房子,居间合同上写明8月26日之前办出房产证,下家支付我40万,但是因为客观因素目前还在办理中,下家意思是我违约了,请问该如何解决?我有违约吗?我还是打算卖给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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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支付违约金,一般来说逾期一天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具体还是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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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约定的时间里没办好,就构成违约了,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
追问:对方之前的意思就是不打算买了,我只是房产证晚些出来,不代表我不卖啊,这个算我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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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因是否属于非你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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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际按照合同约定来说您的确是违约了。但是也需要考量您所谓的客观因素是指哪方面,看是否可以免责或减轻。
追问:问题是对方之前就打算不买我的房子,正好找到这个借口,那我该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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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际按照合同约定来说您的确是违约了。但是也需要考量您所谓的客观因素是指哪方面,看是否可以免责或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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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