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未领结婚证于2011年生下一女儿,如今3周岁,女方一直未尽责任照顾孩子,常夜不归宿.与男人暧昧.行为思想品质不检点,无工作,在2012年我和女方解除同居关系,这2年孩子一直由我方抚养,女方没给过任何生活费和别的费用,女方家长还每个月都要带孩子过去住几天。我有固定收入来源,无不良嗜好,与父母同住,如今一直母亲带着孩子。我和女方签过一份协议书,书上写明抚养权归我,但是没有抚养费。我有孩子的出生证.双方名字都有。如今我想起诉要求她们给抚养费和不想孩子在他家过夜。。如果我现在又结婚了但没生孩子。对这件事情有没影响??证人好找,但可能不太愿意出庭,全村人签名指出女方人品有问题可以吗?或者还有什么好的办法提高我的胜算。忍受不了女方家人的嚣张,但我害怕失去女儿,所以一直不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