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老家,农村的住宅拆迁。四间平房,外加蚕室两层小楼。建筑面积共130平方左右。拆迁公示19万,邻居家面积小很多,才70个平方,17万。而且房屋质量远远跟我家比不上。并且宅基地面积我们家也比他们大多了。明显有失公允
第二:另外我想的是以面积换面积,可不可行。还有安置房还没建好,现在安置房是每平米1680元,等以后能不能以这个价买到房屋还未知。而且安置房是六层的多层建筑,以后是两个老人居住。现年都是60周岁,以后要是楼层高了,不方便上下。
第三:农村宅基地,除了建筑面积以外,还有1亩多的田地,用于日常蔬菜的种植,以后拆迁了,这些土地也一并没了。对日后的生活成本大大增加,这一部份是不是也要考虑进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