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五六年!登记一年,平时都是女方上班给男方用,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退还订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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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没有婚姻法上的过错,不需要赔偿男方,已经登记也不存在返还彩礼的情况,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
追问:你好!那女方是不是可以向男方算回以前用掉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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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财产】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法定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可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具体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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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