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3月经女方亲戚介绍与女方相亲 因相处觉得还可以后与女方商议订婚于是给付女方第一次见面礼2000元 订婚前女方提出彩礼6万元 另购买三金 还有订婚当天付于女方上门礼8000元 女方亲戚小孩3000元 订婚后因女方亲戚要求 女方住在我家 情况一直良好 本来打算到年底结婚 但在几个月后的某天发现女方怀孕了 查出怀孕的第三天 女方亲戚跑到我家闹事 扬言把小孩打掉并 把女方带走 后经过协商 要求我方装修婚房后就结婚 我方答应了 但是在这其间女方及其亲戚又多次无理取闹 要把小孩打掉并且说人也没有钱也不给 造成我父母精神几乎崩溃 于是我方提出分手 而女方这时主动与我方提出和解 因看在未出世小孩份上 我方答应和解 但是在房子快装修好时我方去商议结婚时 女方又要求要6万元 因 我方父母都是农民订婚所花又多为借来的 而且婚房也是今年按揭刚买的 实在是无力支付这么多 于是和女方协商 未果 女方又多次以未出世孩子做筹码 并且说要么不结婚 钱也不返还 人也不给 要么就在给6万元 否则就白天也闹 晚上也不让我家安生 我方现在不胜其扰不想结婚了 她的彩礼钱是否能追回来 还有未出世的小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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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应该大部分可以要回的,小孩能否出生要看女方是否想要。你可到法院起诉。。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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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要回。详细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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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要回,前提是没有结婚。小孩基本归于女方抚养。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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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应该大部分可以要回的,小孩能否出生要看女方是否想要。你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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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双方未领结婚证但同居,是可以拿回大部分彩礼的。但是,要考虑彩礼是否已经花费。
具体情况可以面谈或者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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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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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要求返还部分,但女方生下孩子后,可以问你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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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未领结婚证而分手,男方支付的彩礼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对于孩子出生的抚养费,未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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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共同生活,彩礼可以部分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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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还未登记而因为女方原因不愿登记的,原则上男方支付的彩礼是能要回来的,具体情况可以直接跟律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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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诉讼要回彩礼。至于孩子,你还不晓得是不是你的,可以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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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