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熟人介绍,我给一个私人老板打工,主要是跑业务,没有办公地点,所有事电话联系,他交代事情,我去跑。
由于是熟人的关系,没有签定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一个月4000元的工资。
开始的两个月,比较忙,老板正常发工资。后来的几个月不是很忙,每个月大概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在做事,老板一直没有发工资,只告诉我缓缓,听他的调遣。由于是熟人,也没有在意。后来干了大半年,这期间一直没有发工资,由于业务越来越少,我就提出不干了,把工资结算一下。结果老板说后面的所有时间都没什么事干,没有工资,只给很少的辛苦费。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
1,我们之间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但有中间人知道这事。
2,不忙的期间,我没有从事别的工作,全程听他的调遣。
请问这种情况能告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