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岁,离异有一个女儿,在我离婚后,我父母也离婚了,并写有一份协议书,内容是承诺给我妈10万元的补偿,房子和车子给我,并且每个月支付2000元给我妈抚养我女儿的,协议书是由中间人手写的,有我父母以及舅舅等的签名,不过把我女儿的名字写错了,这样的协议书是否有效呢?还有我妈在去民政局离婚的时候,把房子和车子的归属权写的自己,那这个影响这份协议的生效吗?
-
你父母的协议书的内容是对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约定房子和车子给你,是赠与法律关系,你妈无权把车子和房子等级在她个人名下,但有权收回她个人对你的赠与,你可以取得你父亲对你的赠与部分财产。另外2000元支付的抚养费,系真实意思表示,名字错了,不影响效力。
-
你父母如果是协议离婚,以民政局确定的协议书为准。
追问:那赠与的房和车,没办理过户,以后能要回吗
追问:还有在手写的协议中承诺的有效吗?我爸不履行咋办
-
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为准。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两份协议的双方都是你父母,
后面一份协议视为对前一份协议的变更,
具体可以来电详询。
-
你父母如果是协议离婚,以民政局确定的协议书为准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