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关于婚姻方面的事情,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朋友一年前嫁到一个偏远农村,当时年龄小,没有办理结婚证,如今生有一男孩,可男方家里人最近对我朋友大打出手,使其遍体鳞伤,还逼其回娘家,孩子也不能让女方带走,而且要求女方家里返还当时订婚时的彩礼五万元,对此,我朋友该怎么做,请求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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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们之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彩礼应当适当返还,至于小孩的抚养和婚生子女的处理是一样的,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的疾病,2到10岁法院考虑双方的条件看那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法院就判给谁,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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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直接分开就行,也可以就孩子抚养权到法院起诉。因以生育一子,财力可以不返还。具体事宜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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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没领结婚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孩子要抚养可以争取,但是彩礼这个根据法律规定确实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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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分开即可,生有孩子,不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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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